【国自然】关于转发部分基金委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14     访问次数: 10

各院系所、附属医院、各单位,

基金委近期发布了多个项目指南,我处综合如下,请各单位转发相关课题组,组织申报。香港合作项目需签署合作协议,请各单位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合作协议用于审核。项目涉及到病原微生物相关研究的,请提前十个工作日提交单位生物安全承诺,用于审核用印。由于马上进入假期,请项目申请人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项目申请,并经由本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告知我处工作人员,以便于及时进行形式审查,并按时提交。终版申请书请于截止日当天上午11时前提交,以便于按时提交申请书。

其他指南请相关课题组登录基金委网站自行查阅,所涉医学相关指南我处整理如下。

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058.htm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0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