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各附属医院、各单位, 基金委近期发布了部分项目指南,我处整理如下,请各单位组织申报,并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用于审核提交,有相关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的,请提前5-10个工作日反馈我处,并通过用印系统发起用印。有需要生物安全承诺的项目,请自行获取相关资质,并通过用印系统申请用印,务必提前5-10个以上工作日申请。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三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913.htm 2、关于征集2024年度化学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939.htm 3、关于征集化学科学部2024年度前沿导向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群立项建议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9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