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各附属医院、各单位, 基金委近期发布了部分项目指南,我处整理如下,请各单位组织申报,并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用于审核提交,有相关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的,请提前10个工作日反馈我处。有需要生物安全承诺的项目,请课题负责人自行获取相关资质,并通过用印系统申请用印,务必提前10个以上工作日申请。 1、关于发布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421.htm 2、关于发布“RNA病毒性传染病广谱治疗药物创新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4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