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合成生物学领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9     访问次数: 10

各院、系、所:

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合成生物学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院系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合成生物学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简称指南)(附件1)要求及学校通知,积极组织,医学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该指南各研究方向上海医学院限报1项,各院系限报1项,申报超出上海市限项数将组织校内遴选。

一、征集范围

详见指南。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指南中各专题对申报主体的要求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2. 所有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 所有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5.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应请学校财务审核后填报提交。

三、材料提交

1. 《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合成生物学领域项目院系推荐表》(附件2),excel格式与盖院系公章后的扫描件(各一份);

2. 申请书PDF版本。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u.stcsm.sh.gov.cn/#/user/logi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并导出申请书PDF版本即可。

3.上述材料于校内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songzhiqiang@fudan.edu.cn

四、校内截止时间

10月9日(周三)10:00前。逾期未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宋志强  卢虹

  联系电话:54237654 

 

附件:

附件1: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合成生物学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合成生物学领域项目院系推荐表.xls

附件3:科委现行管理办法.rar

                                   

 

医学科研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