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启明星项目采取院系推荐、校内遴选、无纸化网上申报的形式,医学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1、申报名额: 咨询各院系科研秘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 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7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其他要求:满足《指南》“二、申报要求”所列条件;同时,满足《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启明星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2)所列条件。 专题三、启明星(C类) 1、申报名额: 启明星(C类)请各院系排序推荐,上海医学院名额共3项,如各院系上报超出3项,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 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7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他要求:满足《指南》“二、申报要求”所列条件;同时,满足《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启明星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2)所列条件。 专题四、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 1、申报名额: 咨询各院系科研秘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 男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2周岁(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4周岁(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其他要求:满足《指南》“二、申报要求”所列条件;同时,满足《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启明星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2)所列条件。 二、时间安排: 1、项目申请人须于11月7日前完成系统提交;请各院系于11月7日10:00前报送院系推荐表(附件3)(含电子版、扫描版及纸质材料),逾期未交推荐材料,视为放弃院系推荐资格。如个别院系未报满,请于11月4日前与医学科研处联系。 2、校内遴选通知及遴选结果另行通知。 3、校内遴选后,拟报送项目修改须于11月13日16:30前完成(含有关伦理审查)。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请见附件3《申报系统说明》,请各位项目申请者仔细阅读,系统内材料提交不齐全将影响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志强 电话:54237654 17717095121 附件: 1.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启明星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3. 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启明星项目院系推荐表 4.科委现行管理办法 5.申报系统说明 医学科研处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启明星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