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科组织2021年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0     访问次数: 226

医科各有关部门、单位

2021年度“曙光计划”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附件1),现将我校医科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校内遴选(非思政类)

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于86日(周五)上午10:00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附件2)、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盖章件)报至治道楼306室吴文烈处,同步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wuwenlie@fudan.edu.cn。若实际申报额度超过限额,将组织校内遴选,本次校内遴选采取会评方式进行。校内遴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曙光计划”管理办法》与《“曙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见附件4

(二)正式提交

请相关部门、单位于811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将正式推荐申报材料的纸质申请书(附件2)一式7份,连同院系送签单、财务用印单报至治道楼306室吴文烈处,同步正式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wuwenlie@fudan.edu.cn

2)经费预算审核可联系枫林校区财务处吴老师、薛老师,联系电话54237005、邮箱cwckyb@fudan.edu.cn。参照依据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5)。

联系人:吴文烈(非思政类)

联系方式:5423782418321926169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 〔202125号)

      2.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2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曙光计划”管理办法》与《“曙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5.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关于医科组织2021年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zip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科研处

202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