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5     访问次数: 115

各院、系、所:

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院系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简称指南)(附件1)要求及学校通知,积极组织,择优推荐申报,医学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上海医学院名额共4项,医科各院系上报超出4项医学科研处将组织校内遴选。

一、征集范围

详见《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各专题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时应上传相关批件。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应请财务审核后填报提交。

6. 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7.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在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涉及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

三、材料提交

1.2022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院系推荐表》(附件2),excel格式与盖院系公章后的扫描件(各一份);

2.申请书PDF版本。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u.stcsm.sh.gov.cn/#/user/logi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并导出申请书PDF版本即可。注意:提交后,点开所有“+”再打印另存为PDF版本,否则会导致申请书不完整。系统操作信息详见《申报系统说明》(附件3)。其中预算等内容根据科委现行管理办法(附件4)及编制经费预算说明(附件5)填写,并经学校财务审核。

3.上述材料于校内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songzhiqiang@fudan.edu.cn

四、校内截止时间

122日(周四)10:00前。逾期未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联系人:宋志强联系电话:54237654  17717095121

附件:

1.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2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院系推荐表

3.申报系统说明

4.科委现行管理办法

5. 编制经费预算说明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的通知.zip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科研处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