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3     访问次数: 186

各院系、各单位:

    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院系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关于2021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2等要求及学校通知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医学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申报对象

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各院系限额申报1医科申报数超出3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

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各院系限额申报2医科申报数超出4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

专题三、优秀技术带头人(企业)我校申请者无法申报。

专题四、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申请者需依托在沪企业申报该项目,且获得本校推荐,院系限报1项、全校限报3项,超出3项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

专题五、优秀技术带头人(技术转移)全校限报1。由于申报资格限制,该类院系科研人员无法申报。

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好申请关,尽量推荐有竞争力的申请人参加校内遴选(近年上海市获批名单均有公示,可网上查询同研究方向入选者名单)。若部分二级单位无合适人选,亦可空缺。

二、申报资格:

专题一、专题四、专题五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50周岁(在197111日及以后出生)。

专题二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42周岁(在197911日及以后出生)。

申请人限项要求:

1.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2.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万人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含青年项目);(2)已入选市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计划或行业性领军类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东方学者、上海领军人才、医学领军人才、农业领军人才)(部分项目信息科研院不掌握,请申请人及所在院系单位自查审核)

3.2021年到期的2018年度启明星、2018年度扬帆和2019年度浦江计划入选者且无市科委其他在研项目可以申报。

4.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

5.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三、院系申报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医学科研处接收校内推荐截止时间为416日(周五)中午12点前。逾期未交推荐材料,视为放弃院系推荐资格。

院系材料提交要求:

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PDF电子版。

2.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院系推荐表》(附件4)。excel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院系盖章版本一份。

3.申请人待收到校内遴选结果通知后,再进行系统填报,届时会通知填报要求。校内遴选结果将通知所有申请人,告知其是否通过遴选。

  

联系人:宋志强   54237654

邮箱:songzhiqiang@fudan.edu.cn


附件:

1.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关于2021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科委官方版本)

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2020年版)

4.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院系推荐表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_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zip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13日